2016年,最受欢迎的业务来自第三方支付领域的聚合支付,使用APP汇总不同的二维码支付产品,给商家带来了方便,但其潜在风险已被监管机构注意到。央行在春节前发出通知,要求聚合支付机构,要求违规者改正。聚合支付是否违法的核心是是否涉及到资金沉淀和保留客户敏感信息。央行对未经许可的商业违法行为的第三方支付的清理和整改继续是2016年开始的聚合支付。
聚合支付,又称“第四方支付”和“融合支付”,是2016年第三方支付领域最火的业务。它通过一个APP聚合不同的二维码支付产品,主要服务于企业。对接后,企业可以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云闪付、百度钱包等多种支付渠道,包括支持多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等服务提供商接口。无论用户主动扫描商户二维码还是商户扫描器主动扫描用户二维码,对应的支付账户都会根据累计支付的背景自动选择付款账户。
一位央行人员说,“现在我们看到了一种趋势,那就是把一些支付渠道组合起来。如果纯粹是技术上的一体化,它不涉及资本沉淀和客户敏感信息,它是一个相对标准化的聚合支付;然而,如果它涉及资本沉淀,它必须立即停止。监督必须及时干预,不能重复以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被动监督。
在行业看来,聚合支付的潜力巨大,服务提供商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作为商家服务提供商,各种支付方法被集成到一个平台中,为商家提供便利。目前,国内多家支付服务机构已有不少,数十家企业已获得大量资金投入。
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人士说:聚合支付市场相当大。一个是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寻找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汇总;另一个是寻找一家银行,因为银行有收单渠道,例如寻找一家地区性银行,就可以在全国进行收单了。
由于支付宝和微信在三线下的城市的渗透率非常低,而且这些互联网巨头在基层并没有“腿”,因此二维代码支付并没有那么快。因此,有很大的机会帮助大型支付机构作为代理人推动聚合支付。
很明显,聚合支付定位为收单外包机构,强调不允许从事商家资格审查,受理协议,签署资金结算,收购交易处理,风险监控,接受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核心业务,如管理错误和争议处理;不得以特殊商户以任何形式结算资金,从事或掩盖特殊商户资金的结算,不得篡改或隐瞒交易信息;可能无法收集保留特殊商家和消费者的敏感度。
事实上,收单外包的范围很广,但是有很多好的和坏的代理商,其中一些是失控的。例如,一些四、五级城市代理商在不同层次上获得分包渠道,往往集中在非法取现和套现上;转包的支付公司也存在外包服务管理不善的问题,导致外包业务风险增大,纠纷增多。此前,一些不规范开展收单业务的支付机构,由于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也曾将某一地区的资金交由代理人进行结算。付款完成后,代理商将资金分配给该地区数百甚至数千家企业。
同时,要求接受票据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与累计技术服务提供商开展业务合作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遵守关于接受银行卡的规定,承担接受人的责任。不得将业务外包,如业务资格审查、验收协议、资金结算、接收交易处理、风险监测、重点管理等。不允许聚合技术服务提供商以大商家模式进入互联网。
据了解,目前有两种类型的机构做聚合支付,一种是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另一种是无牌机构。许多聚合支付都不是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的。它是由许多社会组织完成的。它实际上是一个聚合支付的二维码。门槛非常低,这使得非常容易,类似于“二清”,无论是违反规则还是完全自律,都容易出错。
所谓“二清”行为是指商户资金的无牌清算,属于第三方支付的无牌业务之一,包括银行卡收单的核心业务和无牌业务的网络支付业务。无凭证银行卡收单的核心业务是指无证机构通过平台对接或大型商户加入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保留商户结算资金,自行办理商户结算;网络支付业务的无证经营是指无牌机构采用大商户结算模式,即用户的支付资金先转入网络平台账户,再由网络平台结算。
近年来,由于商人进入市场缺乏障碍,“二清”组织的年交易量高达数万亿元。然而,商户的帐户和资金的安全难以保证
从银行人员的角度来看,聚合支付确实有需求,这为促进二维码支付奠定了基础,但同时,聚合支付可能违反规则的几率很高。即使聚合支付不涉及资金,非持牌机构也应非法联系付款敏感信息,包括付款人身份、资金、双方的传输密钥。也是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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