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第四方支付”平台不是“聚合买单”?
聚合支付一般是指它具有一定的开发能力,它集合了许多支付机构的二维码或渠道,实现了“一码多扫”,帮助商家实现集中收银、账单一体化,同时避免了消费者选择支付工具的麻烦,任何一种支付方式都可以使用。
第四方支付从一开始就没准备和支付机构直接与他们打交道,直接从黑产渠道购买数百或数千个收账款码或由这些规模庞大的个人收款码支付出去。他们有N多的空壳公司来掩盖申请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通道。
聚合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支付机构为扩大商户而给予的奖励和利润分成,另一部分是从商户获得的技术服务等增值服务费。但第四方支付不会从支付机构赚取一部分,全部来自赌博或欺诈网络。
这也是为了帮助商户收集以获得报酬,但是为什么“第四方支付”是非法的和犯罪的呢?
没有支付许可证的“聚合支付”为什么可以?
这是因为它是在聚合支付模式下正在进行付款结算的支付牌照机构。"聚合支付"仅仅是为了帮助支付代理扩大商家,并且它已经到达支付牌照机构来决定如何结算和分配资金,监管的意义也在这里。
聚合支付和第四方支付的区别在哪里
未受保护的公司“第四方支付”从赌徒或欺诈者那里获得大量资金,如何解决完全取决于他们。一旦风险发生,恢复的可能性很小。
在集合支付模式下,消费者支付的款项直接支付给有牌照支付机构,而“聚合支付”只是支付机构的外包或服务提供者,没有进行资金结算。
至于聚合支付的商业模式带来的“两清”的风险,监管部门已经开始规范,由支付机构的方式的持有人的严格管理来定义触碰资金的权利,以及通过技术手段锁定订单和信息,防止被篡改和改变。